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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14:48        发布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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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展开风险人员排查。动态关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等信息,迅速排查本企业员工是否有与确诊病例轨迹重合人员;迅速排查近14天内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京人员;对涉及进返京人员完成登记建立台账并滚动摸排更新,严格把控风险人员不得进入复工复产场所。发现涉疫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规定采取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会议防疫责任。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持续取消、压减会议、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加强会议活动管理,提倡以视频形式举办。迅速排查会议活动情况,严格相关审批和纪律要求,严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进京参会,会议期间实行闭环管理,人员不得外出。

  三、严格落实日常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等各项日常防控措施,加强环境通风消毒、人员教育管理等,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进口货品的疫情防控。加强对本企业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及境外货物(含产品、零配件原材料等)的疫情防控,开展全方位排查。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检测工作指南》《进口非冷链货品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业企业进口货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坚持“人、物、场所”同防,充分发挥常态化核酸检测“前哨”作用,适当增加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频率和取样点位范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落实“四早”要求,企业发现涉疫情况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时迅速启动企业疫情应急预案,坚决避免疫情扩散。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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