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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7 14:50        发布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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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已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近日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

  二、申报项目牵头单位(或单独申报单位)注册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均应在京(原则上项目在京投资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50%)。对于中央企业(集团)、中央企业(集团)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以及中央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的,由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各申报主体和项目均需符合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项目真实、合规,需核准/备案的项目手续完备。

  三、请各申报单位按有关要求于6月22日17:00前将一份标书(含相关手续文件)和三份《2022年专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标书)报送至相应专业处室,各专项具体联系人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7日

  (联系电话:规划处 55578519 5557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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