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2018-04-15~2018-12-30
所在地:福建厦门厦门火炬高新区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 | 1年以上 |
属于高新领域情况 | |
研发费用占销售投入占比 | 3%以上 |
研发科技人员占比 | 10%以上 |
知识产权 | 1项以上 |
企业销售收入 | 50万元以上 |
其他相关条件 | 首次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在获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每家企业仅奖励一次。 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在获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每家企业仅奖励一次。 |
补助说明
首次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在获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每家企业仅奖励一次。
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在获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每家企业仅奖励一次。
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