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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创新十条之高新技术企业

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19/03/16
标签:厦门

申报时间:2018-04-15~2018-12-30

所在地:福建厦门厦门火炬高新区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1年以上
属于高新领域情况
研发费用占销售投入占比3%以上
研发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
知识产权1项以上
企业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
其他相关条件首次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在获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每家企业仅奖励一次。
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在获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每家企业仅奖励一次。

补助说明

首次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在获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每家企业仅奖励一次。
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在获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每家企业仅奖励一次。

政策依据